號稱經驗豐富的資深經紀,竟然建議已婚的新移民:產權登記寫「single」,免得麻煩。所謂的麻煩,也不過是請那位在美國境外的配偶,到美國領事館,公證一張 Quit Claim Deed。就是有這種教客戶偽造文書的房地產經紀人!只為了便宜行事,趕快成交過戶。
有一天我在辦公室印表機,看見一張填寫產權登記的表,上面寫著「某某人... single」。我心裏記得,在一旁聽過的電話對話,感覺這位從中國來的買主,應該結婚了,有家庭;於是我請教了這位資深的經紀人。結果,我很失望,一個半月的敬重,一秒鐘完全崩潰了。如果真的要把房子登記為,這位買主自己一個人的資產,當然是可以的,只要讓他的配偶在自由意願下簽署 Quit Claim Deed,唯一的麻煩是,境外的配偶要跑一趟美國領事館。這筆交易,最後是不是真的這樣登記,我也不確定,因為我選擇從此離這位經紀遠一點。
我本人剛剛進入這個行業時,幾乎天天都會向前輩發問,請教實務經驗。大約一個月以後,我發現,凡事最好問2-3個不同的人,畢竟每個人角度不同,或策略不同。再不久之後,我更發現,人與人之間,品格、道德的水平差異很大,是多問幾個人更重要的理由。有時候,所謂經驗越豐富的人,越是要遠離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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