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來好好算一算,這位小明先生,他的房屋貸款,應不應該重新申貸 refinance?小明4年前的房貸(已經繳了48個月):借款30萬,30年期,固定利率 4.25%。近日他被 offer 重新貸款,lender 給了一個新利率 3.625%,30年期。小明先生,該不該重貸呢?
我建議用兩個數字去比較:一個是舊貸款的未繳金額的總數(A),也就是剩下的312個月的月付總和,去和新貸款的30年應繳總額(B),加上重貸的所有服務費用(C);也就是用A,跟B+C去比。其中新的貸款本金,我們直接把舊貸款,在第48個月後的本金餘額,拿來當新的貸款金額,以求無縫接軌。
另外一個比較的數字是:假設在未來的某一天,賣掉房子時,那一天在兩個貸款裏,個別剩下多少剩餘本金 (舊貸款剩P1,新貸款剩 P2),各自加上今天到那天之間,兩個貸款的月付繳款總額(T1跟T2);也就是拿P1+T1 比較 P2+T2+C (服務費C始終是要算的)。
第一個數字:
A = $1,475.82 x 312 = $460,455.84
B = $1,269.72 x 360 = $457,099.27 (少了 $3,357)
C 如果 = $3,300 的話,這新、舊貸款,兩者的總負擔幾乎一樣的。然而在時間上,新貸款是要晚48個月才會繳完的。當然,每個月$206 的現金差額,對部分生活開支卡得很緊的家庭而言,手頭是立刻寬裕了一點。
第二個假設數字,假設在重新貸款的三年後,也就是第36個月後賣掉房子。
P1 = $259,646.67 ; T1 = $1,475.82 x 36 = $53,129.52
P2 = $262,139.46 ; T2 = $1,269.72 x 36 = $45,709.92
P1 + T1 = $312,776.19
P2 + T2 = $307,849.38 (少了 $4,926.81,但是還沒有加上重貸的服務費 C)。
如果這樣算起來,重不重新貸款,好像也沒有很大的差異。
註:上面的假設情況中,舊貸款已經繳了7年,其剩餘本金(P1)會隨著繳款時間長,而明顯更減少。此外,賣的時間不同,例如15年後,算出的數字P1、P2、T1、T2,在月付各自不變,而本金餘額皆少很多的情況下,數字組合是不一樣的;15年後賣,新貸款會少付 $16,369.21 (C沒算進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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